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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大棚改建“私家庄园”,住手!

作者:杜杨 来源:经济导报-山东县域经济网 2018-09-27

9月21日下午,山东省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,通报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,研究深入推进工作的有关措施。会议指出,山东“大棚房”问题将于10月中旬开始,集中开展......

9月21日下午,山东省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,通报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进展情况,研究深入推进工作的有关措施。会议指出,山东“大棚房”问题将于10月中旬开始,集中开展整治整改。

所谓“大棚房”问题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开展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》(下称《方案》),重点是针对“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,特别是别墅、休闲度假设施等;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;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,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,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。”今年以来,京津冀地区和部分省市陆续出现农业大棚改建“私家庄园”问题;9月14日,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开展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》,自9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,本次会议正是落实中央的指示批示,传达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。

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规格非常高,根据《方案》,省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,于国安副省长为组长。规定各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,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。

在会上,于国安强调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整治事关耕地保护红线,事关粮食安全底线,事关农民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,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、省政府部署要求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从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两个维护”的高度,充分认识“大棚房”问题清理整治的重要意义。要进一步摸清底数、突出重点,强化时点要求和执纪问责力度,推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。要在常态化监督监管、源头防控、责任担当上下功夫,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。要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坚决打赢“大棚房”清理整治这场硬仗。

《方案》也对时点做了明确要求:10月10日前为排查清理阶段;从10月中旬开始,利用两个月时间,集中开展整治整改;12月15日前,各市政府向省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报告情况。也就是说,半个月内山东“大棚房”问题,将进入集中整治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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